这规矩我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它干净,所以诈尸回来这两年,我才忍不住常常去,并且从未感觉到厌倦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就更加喜欢了,一来云妃也是这街上出租商铺的老板之一,还是墨书巷的主笔,二来是这街上有了我家里人开的铺子,我大嫂做衣服的手艺,终于可以让京城其他的姑娘看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忍不住抱着她,在她脸上亲了好几口,直到推门进来的大哥看到,以冷冽的目光凌迟我千百次,我才恋恋不舍地松开。

        穿着崭新的裙子,跑去二嫂身边,问她好不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二嫂的笑容比二哥做的红豆糯米团子还甜软:“阿厌穿这身太漂亮了,大嫂的手艺好,阿厌生得也好,”说着就笑出小白牙来,捏着衣袖举起手臂让我瞧,“我这身也是大嫂做的,你看手腕这边还绣了蓝色的小蝴蝶,我真的太喜欢蝴蝶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到蝴蝶,就转身去里间拿来一个十寸见方的锦盒,满眼期待地递给我:“这是我做的一套妆戴,你看看喜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打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华胜步摇,发冠鬓钗,梳篦抹额,耳环项戴,每一个嵌了或刻了蝴蝶,但都因材施宜,完美融合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难掩欣喜,但还是替她肉疼了一下,悄悄问:“二哥若是知道你送我这些,不会心疼哭吗?他得写多少册《深海食游记》,才能攒这一套首饰呀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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