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煜手搭凉棚望着夕阳,他身后的众人都沉默着不敢做声,宫和笙也沉默了许久才走上前,拉了拉他的衣角,“时间也不早了,咱们过去吧。”,声音轻柔。
刘煜回过头来,冲着宫和笙微微一笑点零头,而他的眼角却再一次划过了泪水,看着宫和笙一脸关切的望向自己,刘煜拉起宫和笙的手轻轻的拍了拍,然后道,“去那边的酒馆看一看吧,一路上也没怎么好好吃饭,顺便也给他带些吃喝。”
刘煜口中的他自然就是庞大海了,在刘煜的印象之中,庞大海的爱好无非就是吃喝,当然在白麓城从他身上搜出女饶玉镯和“为爱鼓掌”的图画册的时候,刘煜也曾动摇过,甚至在内心褒贬过一个太监竟然钟情这些。只是如今的刘煜却已然醒悟,庞大海这般姿态又如何?就算是他有这样的喜好又如何?他是个人,是个男人,虽然残缺,但是不能否认他是男人,甚至可以他才是真正的顶立地的男人。
“呦,几位客官,来点什么?店可是这阎善城里数一数二的酒馆。”,刘煜和柳絮刚刚走到酒馆门口,门口的二便热情的道。
“我们是从定阳来的,不知道你们阎善有没有出名的酒和菜,想买来路上用。”,刘煜对二道,脸上略有笑意。
“那您一定是做大买卖的,店可是这城里出了名的酒馆,好酒好菜有的是,您里边请,您看看菜牌再定。”,二躬身挥手做了个请的姿势。
柳絮看着刘煜问道,“四爷,那咱进去看看?”
刘煜点零头,便抬腿进了酒馆。如二所一般,这酒馆的菜牌铺满了整整一面墙,刘煜仰着头看了看然后便向二问道,“不知道你们阎善最出名的菜是什么?”
“咱阎善最出名的就是烧大鹏和酿九宝了。”,二嘿嘿一笑道,见刘煜等人投来询问的目光,二便赶忙解释道,“咱们阎善的肉鸡在整个中土都是很出名的,肉质鲜甜,不发柴也不腻,连咱莒国王宫用的都是咱阎善的肉鸡。”
“鸡的做法那么多,怎么就这烧大鹏出名呢?”,一旁的贻清撇了撇嘴道,“无非就是个噱头吧。”
“这位客官,这可不是噱头啊,咱这烧大鹏用的可都是当年的鸡,肉质是最嫩的,配上高汤蒸煮三个时辰,别看时间长,入味啊而且口感可是一点都不差,然后再到熏房里熏蒸上色,嘿,那才美呢。前朝那个大文人咱这烧大鹏叫味香肉嫩、香酥脱骨、色泽鲜亮、香沁肺腑。”,二滔滔不绝的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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