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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在文明大地的战争,是以精锐的骑士团为核心,众多拿上粪叉的农奴为辅,组成数万大军在战场上进行决战,决定战争成败的往往只有精锐骑士团之间的成败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在文明大陆之外,比如卡瓦大森林里面的这些诸多小部落的战争冲突呢?则是现在这般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以最强壮的部落首领为核心,带领几个亲信冲在前面,无需什么纪律,无需什么战术,但是为首的气势一定要强大凶猛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部落首领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对面砍倒几个,身后的部属便会士气,一窝蜂地冲上去,将敌人斩杀打败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说起来也不过是奥斯汀前世那种流氓斗殴式的战斗,什么都不重要,重要的就只有气势。

        气势打出来了,那么战斗就胜利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也正是基于此,罗德尼在看到狗头人村落,知道狗头人村落实力的那一刻,便是自信满满地跳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他的想法里,以自己高过那些狗头人一个个头的体型,加上自己的好不容易得到的铁质武器,冲进去砍死一两个狗头人,然后奠定胜利还不是简简单单?

        正是怀着这个想法,罗德尼一马当先冲了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,

        罗德尼就在狗头人们整齐纪律的阵列面前撞了个头破血流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狗头人他能轻易打败,一大群狗头人他也能打败,但面对一群有军队纪律,配合无间的狗头人,他的失败毫无疑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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