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到了第一批人,接下来的就好办了。
接下来的几天,巴达维亚每个警察局的牢房里、审讯室里、甚至院子里,到处都在严刑拷问,搞逼供状,兴大狱。
想让这五百多个人再招出三千多人,可不是那么容易的。平均一个人要招出六个人。一来这些当地人被抓进来之后,都明白不可能活着出去了,审讯时都很不配合,总要费些手段才能让他们讲话;二来是让一个人准确地回忆出那么多人,确实困难。当时暴乱中,都是一片混乱,很多当地人并不认识,都是即兴纠集在一起施暴的,经常是抢完烧完杀完一家华人之后,就抱着财物散开,再各自寻找目标去了。
不过这没关系,向小强并不要求像平时破案一样准确,主要是抓出三四千人来偿命,差不多就行。具体操作,还是古代兴大狱的经典老办法:抓到一个人,严刑逼供,要他供出两个,再抓到那两个人,让他们供出四个,再抓到那四个,让他们供出八个……这样搞下来,不要说三千,三万人都抓得到。
明军占领军搞的这一套,和纳粹占领军经常搞的随机抓当地人来抵命相比,好处太大了。首先,从头至尾,占领军都没直接插手,从抓到杀都是当地警察干的。其次,这就不是一场屠杀,而是执法机构在破案,抓的每个人都是有凭据的,都是有别人按了手印的“证词”的。虽然是逼供状,但也是证人证词,照样拿来抓人。
几天之内,巴达维亚市面上有几样东西很是紧俏:辣椒、长条凳、牛皮、竹牙签、火钳、木炭、洋铁盆。经营杂货的华人商铺,都大量进这些东西,每天都有警察局的人跑来买,而且一买就是一大堆。很多华人还没等拿到赔款,就几乎赚回了损失。
巴达维亚警察局里,好多间办公室都被腾空,改成了审讯室。
一间审讯室里,五个当地男子赤-裸着被吊起来,旁边当地人两个警察,一个挽着袖子,抡圆了皮鞭“唰唰”地抽自己的同胞,另一个警察蹲在地上,用刀子在裁一张牛皮,做鞭子。裁下来一根,就泡在水盆里。
吊起来的人中,三个人已经没有声息了,两个人还在惨叫。
看着吊着的五个人都已经皮开肉绽了,行刑那个警察抹着头上的汗,把手里的鞭子扔进水盆,对同伴说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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